首页 | 热点新闻 | 典型案例 | 诉讼知识 | 法理研究 | 离婚程序 | 房屋产权 | 公司股权 | 涉外婚姻 | 家庭继承 | 聘请律师 | 咨询专区 |
咨询热线: 13801751021
021-54070222-260
您现在的位置: 上海离婚律师网-上海婚姻家庭律师|上海离婚律师|上海婚姻律师 > 热点新闻 > 围城故事 > 正文
 
夫患绝症却不扶助选择离婚 妻诉离婚最终被驳回
作者:admin    律师手记来源:网络    点击数: 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10-17 20:30:45 
    法院认为,妻子的行为不符合婚姻法“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”的规定

  夫妻做生意亏本,被迫双双外出打工,以致分居3年无联系。今年初,丈夫身患癌症急需妻子照顾时,妻子却以分居3年且没钱为由,向法院提出离婚。记者昨日获悉,北碚区法院以妻子不尽扶助义务,且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由,判决不准二人离婚。

  常静与严林(均系化名)于2000年经人介绍相识相恋,并于次年登记结婚。婚后,为圆当服装老板的梦,夫妻二人举债到成都做服装生意,因缺乏经营经验,最后导致血本无归。2003年3月,为了还债,妻子离开丈夫到厦门打工。几个月后,丈夫才收到妻子的第一封问候信,之后两人便没有了联系。

  同年8月,在贵阳打工的严林感觉身体不适,到医院检查发现自己患了食道癌,便住院接受治疗。今年1月下旬,常静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离婚。

  庭审中,妻子常静提出,自离开丈夫外出打工后,丈夫未主动与自己联系,致使夫妻双方分居达3年之久。但她未提供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证据。丈夫严林则认为,在自己身患重病期间,妻子没有尽到应有的义务和责任,因此坚决不同意离婚。

  法院审理后认为,常静与严林系自愿结婚。双方虽然分居三年,但当初都是为了外出打工挣钱还债,并不是因为夫妻间感情出现危机。况且,在丈夫身患癌症时,作为妻子更应该照顾、体贴丈夫,《婚姻法》亦明确规定夫妻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。此时,妻子以没钱为由要求离婚,又不愿意对丈夫尽扶助义务,不符合法律规定,也对严林的继续治疗和康复不利。为此,对常静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,法院不予支持。
热点新闻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 
  • 上一篇热点新闻:

  • 下一篇热点新闻:
  • 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  最新热点
    固顶诉讼知识产假、产前假、哺乳假、保胎…
    固顶热点新闻本站站长谭芳律师荣获“首届…
    固顶聘请律师谭芳律师
    推荐诉讼知识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…
    普通聘请律师本站律师收费标准
    普通典型案例离婚了女方让孩子改姓自己姓
    普通热点新闻离婚家庭对孩子的影响问题
    普通热点新闻刚刚办完离婚证转身又领结婚…
      最新推荐
    固顶聘请律师离婚网题记--谭芳律师和她的…
    推荐公司股权股东要查阅会计凭证 法院判决…
    推荐诉讼知识如何认定感情破裂?
    推荐离婚程序离婚诉讼在国外一方不能回国…
    推荐房屋产权如何办理房屋析产或分割手续
    推荐涉外婚姻涉外结婚到哪里登记?
    推荐离婚程序办理协议离婚时要经过哪些程…
    推荐公司股权离婚案件中拟上市公司发起人…
      相关律师手记
  • 没有律师团队
  •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站长 | 友情链接 | 版权申明 | 管理登录 |   
    站长:谭芳律师 Copyright(c)(2007-2008)
    咨询热线:021-54070222 分机257 258 259 260 13801751021 传真:021-54072220
    EMAIL :lawyer66@vip.163.com
    地址:上海市华山路2018号汇银广场北楼27层
    ICP备案:沪ICP备0505370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