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《魂断蓝桥》是一部很老的电影了,老得后来我又经常在电视台的“经典回放”里遇到它。后来我想,为什么魂断蓝桥?
想想看,一个费雯丽扮演的年轻的芭蕾舞演员玛拉,在空袭警报下的人群中邂逅了一个叫罗伊的风度翩翩的军官,一见钟情,两情相悦。罗伊马上要上战场,芭蕾舞团又要四处演出,两人就决定快速结婚,这样玛拉就可以不再飘泊,名正言顺地安居到罗伊母亲的庄园,等罗伊。浪漫的经历,美好的设想。但是,编导接下来改变安排:当两人满怀幸福地赶到教堂时,神职人员满怀歉意地说,对不起,现在已经过了下午三点,根据法律,我这时候不能为你们办理结婚,不过明天上午我一定在这里等着为你们祝福。
更彻底的飘泊自此展开。没等到那个再也等不到的次日上午。罗伊受命提前赶赴前线。违规约会的玛拉被苛刻的芭蕾舞团开除。后来,在与罗伊母亲初次见面前几分钟,玛拉偶然看到报纸上的阵亡名单,有罗伊。神思恍惚之下,玛拉与那个尚不知内情的母亲的交谈,使后者失望而去。战争百事可哀,玛拉无依无靠。这个无依无靠的悲痛难当的玛拉,看不到希望的失魂落魄的玛拉,无奈地走向一个贫困交加女子的沉沦。当然,还是后来,罗伊没死,回来了,再次邂逅玛拉。再后来,玛拉无法面对这更换了的现实,心碎中在滑铁卢桥上自杀。
最后的画面是,罗伊晚年,怀念不已。此后的观众也一直唏嘘,陪着多年的心酸。
我曾经写过一篇《谁把玛拉推上了绝路》,找到了几个凶手,它们的大名分别是:战争、贫困、意外事故以及被我变本加厉指认的爱情、红颜甚至艺术等。
在口不择言中,我尤其没有漏下这个名字:法律。
下午三点之后不能举行结婚仪式,对不起!不,不仅是今天的对不起,客观上,这就是一生的无可挽回。
如果没有这一条,一切都可能是另外的样子。一个叫玛拉的女子,就不会那样走向蓝桥绝路。
在巧合的人生剧情里,法律,这无辜的被告。
我可以指责编导,说不该让那一对男女下午三点以后才赶到教堂,但现在我已无法说那是一条害人的法。法律的无辜如同爱情的无辜。在逼迫玛拉的名单上,肯定有不止一个的名字,但没有法律。它像一面镜子,照着那些单独作案人和共同违法者。可是,扮作旁观者的我们,却不能同时又对着这面镜子说:镜子,你为什么回避了自己?法律,并没有参与迫害。最主要的是,法律不是为迫害产生的,理论上,法律本身是与迫害天然对立的。
由教堂想到宗教,想到被人一再引用的一句话:“法律必须被信仰,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”。这是《法律与宗教》的作者伯尔曼的名言,几乎为法律人人所共知。
我的形同虚设的格言是:古今中外,只有不一样的条文,不应有不一样的法律。这种法律就是,在它面前人人平等,在它面前时时一致。
《魂断蓝桥》的观众可能更希望网开一面。但是,强加给男女主人公的婚姻,不是消弭了悲剧的魅力,而是影响了整体的人间喜剧。
不说信仰,只说坚守。即使是爱,也不是改变法律的理由。法律还是广阔之爱的保证。
爱情的相处是短暂的,但是精神是长久的,而法律,也与恋人之间的思念一样长久。法律没能阻止男女主人公分开,没能阻止玛拉通往蓝桥之路,那也许是它另外的职责,谁又能有另外的怨言?然而,是法律展开了更多的坦途。 |